㈠ 求文化透視英語教程四(泛讀4)UNIT 1一句翻譯
Whether the abortion as a crime (to criminalize), at this point some left-leaning anti-abortion activists (left antiabortionists) is divided between, but they all think abortion (you) is forced to issue a forced solution, women who take the abortion is not guilty, to sin), than others of their guilt.
This analysis to grasp the basic point of feminism, namely the absolute dominance in men's society, a woman no matter what choices do not really free, is not completely in line with her interests.
㈡ step by step3000 1——3冊的課後答案及聽力原文;文化透視英語教程1、2冊答案
我的資料不全面,只有全一冊,二冊部分(其餘有鏈接),三冊全部。
這就發給你。
郵件投遞成功 查詢其他郵件投遞狀態(新)
收件人 投遞狀態 時間
[email protected] 已投遞到對方郵箱 2012年4月15日(星期天) 晚上10:33
已經發送過去,請注意查收並及時回復。
我有二冊其餘部分的鏈接,直接給你,你可以隨時下載,也能找到相關的其它內容:
Unit7
http://wenku..com/view/86e3dd20dd36a32d73758158.html
Unit8
http://wenku..com/view/3d298816866fb84ae45c8d58.html?from=rec&pos=3&weight=53&lastweight=50&count=5
Unit9
http://wenku..com/view/e916c85d3b3567ec102d8a58.html?from=rec&pos=3&weight=45&lastweight=44&count=5
Unit10
http://wenku..com/view/9d5c8ac20c22590102029d58.html
我的機子有問題了,很多文檔暫時下載不來。你自己下載一回就知道情況如何了。
參考:網路文庫
祝你開心如意!O(∩_∩)O~~
㈢ 文化透視英語教程 who's in charge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的譯文
誰在掌控英語語言
㈣ 急急急!!!求文化透視英語教程1答案
不知道啊。。狗屎
㈤ 求ENGLISH THROUGH CULTURE(文化透視英語教程)1-4冊的答案
㈥ 求文化透視英語教程book four unit4&7課文翻譯,急~~~
網路世界的法律:高校須知
大學校園里濫用互聯網的現象層出不窮,這暗示我們必須重新審視一下現行的解決濫用網路問題的方法。大多數情況下,學院和大學(還有立法者)把濫用網路作為一個新問題來討論。其實這只是換湯不換葯的事:如何處理言論自由權的濫用和類似的不當行為。
如今,幾乎沒有人用計算機來計算,取而代之的是,我們用它來溝通交流。每天在校園里,學生、教師、員工都在使用電腦和網路。他們傳播的文字和圖片信息遠遠多於紐約時報,分享的視頻多於NPR(美國國家公共電台)、NPC(美國全國廣播公司),發送的電子郵件多於紙質的信,參與的網上交流也多於電話聯系。他們傳播的網路訊息比任何一種傳統的溝通方式更受歡迎。事實上,身處校園的我們正扮演著國際出版商和廣播人員的角色。
如果計算機用戶之間採用與傳統媒體同一的通信交流,那麼他們必然也需與傳統傳媒一樣,面對長期存在的法律問題,承擔與通信技術相關的法律責任和義務。然而,他們中很少有人意識到,他們自己就是信息的發布者和傳播者。而這些人中,最多也只有一小部分人知道誹謗罪,版權,淫穢信息以及其他網路行為准據法,更不用說了解像「實際惡意」條例這樣的細節,上議院對用來分析「公平使用」權的四個標準的最新聲明,或者是他們之間較為特殊的交流方式符合司法權所採取的「當地的標准」。更甚一步,他們對違背准據法後帶來的潛在法律後果一無所知。
相反,取而代之地是,他們根本沒有考慮法律問題。計算機使用者透過網路民俗學的視角,錯誤地把網路世界看作是獨立的,不受法律支配的管轄領域,在這里,只要計算機能力容許,就可以為所欲為。更為糟糕的是,美國聯邦(州)最高法院最近取消了《網路通訊管製法案》,宣告該法案所有關於網路的管制均不合法,該誤解的流傳更是證實了這一看法。
事實上,雖然這一決定確實重大,然而其中的真正含義是:政府對網路的管理必須與第一修正案中的條例相一致。因為傳播凈化法案過度限制言論自由,不恰當處理未成年人網路使用不端正行為,所以不符合第一修正案。最高法院並不認為網路是無法管理的。相反,它明確指出,解決這一問題更徹底的方法應當合乎憲法。除此之外,最高法院當然不贊成在現有的廣泛適用的法律下,計算機用戶不必承擔責任和義務諸如限制誹謗,保護版權以及禁止淫穢傳播。
這些誤解導致越來越多的計算機用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沉溺於網路通訊里。而這其中,往往充斥著誹謗和淫穢,文字侵權和違法行為。因為這些通訊信息流經並侵入我們的電腦系統,所以人們要求、期望高校能採取措施應對。
最為常見的是,為了迎合社會寄予高校的期望,我們通常以一連串「禁令」的形式,來制定新的電腦使用規范。然而,這些規范弊大於利。他們常常照搬或抵觸其他現有的法律和基本政策,以致我們有時會產生困惑。另外,這些規范還會慫恿電腦用戶利用一切機會鑽法律空子。它們還會通過屏蔽合法的表達,來限制學術自由。最重要的是,由於這些規范提高了人們對我們管理這些通信能力和責任的期望,事實上這也就增加了高校對用戶通信的管理職責。
雖然這部法律還未成文,但人們越來越清楚一點:高校不該僅僅因為這些通訊信息,流經他們的系統就要承擔非法通訊的責任。毋庸置疑,我們對高校教職工於工作期間在網上的通訊交流,承擔相應的責任,而我們系統上的私人通訊——其中,特別是大多數學生的通訊,我們只有在清楚或有正當理由追究學生的非法行為,卻無法阻止的情況下,我們才需要對其負責。
那麼,我舉個例子,如果一個學生貼了一張誹謗世界新聞組網路的帖子,但我們沒有意識到它是具有誹謗性質的,那一旦這條帖子被訴訟,只有這個學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我們都意識到了這條帖子的誹謗性質,除了抱怨或其他一些牢騷,卻對它無動於衷,那我們就和這個學生一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了。
我們試圖將個人言論具體規范到我們的體系中,越是這樣做,我們就越有可能知道其中的內容,也越有可能在其違法時承擔責任,我們對這些內容違法知情與否不影響結果。換言之,如果我們表現得像報紙編輯那樣,在出版前強制規定嚴格的網路內容細則,或者屏蔽內容,甚至只要我們擁有這種權利,我們便不得不像報紙一樣為他人的非法言論承擔責任,這樣了並不稀奇了。但是,如果我們表現得更像電話公司——也就是,指作為一個交流系統的操作者,交流內容是由他人決定的——我們為他人交流承擔的責任就減少了。
這不是說我們應該逃避所有的責任。就像我們發現人們違反了其他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一樣,我們能夠而且應該繼續加強網際網路現有可行的法律和政策。而且,至少現在,法律似乎也要求我們誠心地調查任何引起我們注意的關於網路言論合法性的抱怨;如果這些抱怨是合理的就將這類言論從我們的系統中刪除。
像這種一般的法律和政策,實施不基於事實的強行措施,不會使法律風險和更激進的社論控制聯系起來。作為一種實際情況,讓我們與電腦系統里所有的通訊人都保持聯絡,那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說要控制內容交流。我們應該小心,不至於使其顯現我們正在採用這種特殊的網路法規。
然而,可笑的是,我們竟然忘了一個在解決網路誤用問題上更行之有效的方法,那就是教育。我們在俄亥俄州立大學的經驗表明,網路誤用的首要原因是網路用戶不知道他們上網時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而不是他們要惡意地去搞破壞。因此,採用教育的方法可以讓網路用戶了解相關的法律問題,以避免產生更多的網路誤用現象。
在過去俄亥俄州的一年裡,我們一直做的就只是這樣。新生剛入校,我們就會教他們有關網路的通訊法律和學校規章的基本原則,包括反對誹謗、保護著作權、反對淫穢的法律。有些地區,這些問題經常會出現,現行的法律和政策已經很好地解決了這些問題。我們主要說明的是:人們在「網下」世界交流過程中出現違法或觸犯學校規章的現象。這些現象如果發生在網上,也同樣違法或觸犯大學規章。我們很快會讓其他的電腦用戶也能享受到我們的教育材料。
即使是非正式的教育也可以非常有效,尤其是在處理濫用網路引起的特定控告時。對那些被指控濫用網路的人來說,比起其他方法,商討個人義務的概念最能增進他們對這個道理的認識。例如,僅是侵犯版權構成法定損害罪就需要支付多達10萬美元的賠償金;而且,學校管理者(或用戶的父母或其未來的老闆)通過類似Alta Vista或Deja News的搜索引擎去找到一些潛在的觸犯法律的言論,是多麼容易啊。只有到那時,學生才會初次意識到濫用網路的後果,之前他們還視它為無害的娛樂方式。
作為這種嘗試的一部分,我們在俄亥俄州立大學也在對網路使用規范進行一定的修改,使之成為一個更具有教育意義的工具而非一張只是列著條條框框的清單。其中我們將盡可能地收錄現行的法律、政策、執行方法以及學生行為准則,以此來提醒廣大網路使用者。這份規范還將包括一些針對網路使用中特有問題的具體規定,而這些規定恰恰是現行法律政策所沒有的。例如,限制網路使用許可權,從而保證他人對可用資源的使用權不受侵害。
教育是否有效現在下結論還為時尚早,但目前所取得的成果卻令人充滿希望。學生似乎非常熱衷於學習「網路法」( 如果他們不是為了避開這些法律而學習的話),與此同時關於校園網路濫用的投訴案例也在減少。如果下降勢頭繼續,不但潛在的合法投訴會相應減少,在投訴上所花的時間和精力也會減少。和大多數事物一樣,網路也要遵循一分預防勝似十分治療的原則
㈦ 文化透視英語教程(English through culture)BOOK TWO翻譯
UNINT 1 http://wenku..com/view/95fece36a32d7375a41780da
UNIT 2 http://wenku..com/view/15da25fe910ef12d2af9e75c
UNIT 4 http://wenku..com/view/bf9c0cf5f61fb7360b4c655e
UNIT 5 http://wenku..com/view/cc800422aaea998fcc220e59
UNIT 6 http://wenku..com/view/ea87c22558fb770bf78a55cf.html
UNIT 7 http://wenku..com/view/6ceab71cc281e53a5802ffb8
UNIT 11 http://wenku..com/view/9dc151fd700abb68a982fbc0
(via 網路文庫)
㈧ 急求 文化透視英語教程 Unit 2 Jefferson and the equality of men 這一課課文 總結。
沒有課文啊 在哪找啊
㈨ step by step3000 第二冊的課後答案及聽力原文;文化透視英語教程第2冊答案,有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