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英語的語法在英語中起到什麼作用它是相當於我們漢語的那種部分組成英語語法都有什麼基礎的人怎麼學
在英語學習中,要不要學語法,語法應該學到什麼程度是一個爭論不斷的問題。比起練口語,背單詞,一直以來,語法似乎都得不到重視。觀察一下,身邊背單詞,練聽力的人很多,但在學語法的真沒幾個。這是因為語法不重要嗎?恰恰相反,語法非常重要。堅實的語法是英語水平進階的充分必要條件。但現實情況是,不少人對語法學習並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甚至忽視語法學習。曾經有一種論調認為,語法是不需要專門學習的,我們只需要大量輸入,進行「浸泡式」學習,就會有「語感」,語法會自然內化,一切發生得如此和諧自然,毫不費力。你看歐美國家的人沒有學習語法,不是也能說出寫出語法正確的句子嗎?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上面的觀點其實存在兩個問題:1.兒童學習母語和成年人學習外語是兩個不同的概念。2.即使是在歐美國家,學生也是需要學習語法的。對於兒童學習母語來說,依靠自然的語言輸入是可以掌握正確的語法規則的,但是這一點放到成人身上卻並不起作用。在語言學上有個子集原則(Subset Principle)可以用來解釋這一現象:兒童在剛開始學習母語時經常會造出錯誤的語法結構(比如 Who is him? 這樣的句子),但這種語法錯誤他們在成年人的語言里是接觸不到的,也就是說,他們在周圍的環境中只接觸到結構正確的正面語料,接觸不到錯誤的負面語料。經過一段時間後,兒童就會自動放棄錯誤的結構,接受正確的結構。跟兒童不一樣,成年人在學習外語之前已經有了母語基礎,在學習外語的過程中也會不可避免的受到母語的影響,比如會用概括或類比的方法來學習外語。即使在學習過程中造出錯誤的結構,他們也會認為,母語中是這樣說的或者目的語中有類似的結構,所以這種結構是可以接受的。成年學習者會認為,在外語學習中還沒見到這樣的結構,不代表外語中沒有這種結構,這種結構也許以後能夠見到。受此影響,他們會繼續使用錯誤的結構而難以自動糾正過來。實際上,目前已經有不少實證研究表明外語學習中單靠語言輸入並不能保證語法習得。語言學家對加拿大的沉浸式課堂進行研究之後發現,外語學習者即使接觸了大量的語言輸入,仍然會犯很多語法錯誤,比如時態和單復數問題。也是說,對於外語學習者來說,語法一定是要專門學習的,靠大量輸入培養起來的所謂「語感」往往並不靠譜
Ⅱ 初中英語語法學習的最基本的方法是什麼
想學好英語,首先要培養對英語的興趣。「興趣是最好的老師」,興趣是學習英語的巨大動力,有了興趣,學習就會事半功倍。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喜歡的事,就容易堅持下去;不喜歡的事,是很難堅持下去的。而興趣不是與生俱來的,需要培養。有的同學說:「我一看到英語就頭疼,怎麼能培養對英語的興趣呢?」還有的同學說:「英語單詞我今天記了明天忘,我太笨了,唉,我算沒治了。」這都是缺乏信心的表現。初學英語時,沒有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沒有樹立必勝的信心,缺乏了克服困難的勇氣,喪失了上進的動力,稍遇失敗,就會向挫折繳槍,向困難低頭。你就會感到英語是一門枯燥無味的學科,學了一段時間之後,學習積極性也逐漸降低,自然也就不會取得好成績。但是,只要在老師的幫助下,認識到學英語的必要性,用正確的態度對待英語學習,用科學的方法指導學習。開始時多參加一些英語方面的活動,比如 ,唱英文歌、做英語游戲、讀英語幽默短文、練習口頭對話等。時間長了,懂得多了,就有了興趣,當然,學習起來就有了動力和慾望。然後,就要像農民一樣勤勤懇懇,不辭辛苦,付出辛勤的勞動和汗水,一定會取得成功,收獲豐碩的成果。畢竟是No pains, no gains嗎。
練好基本功是學好英語的必要條件,沒有扎實的英語基礎,就談不上繼續學習,更談不上有所成就。要想基本功扎實,必須全神貫注地認真聽講,上好每一節課,提高課堂效率,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地,做到以下「五到」:
一、「心到」。在課堂上應聚精會神,一刻也不能懈怠,大腦要始終處於積極狀態,思維要活躍、思路要開闊,心隨老師走,聽懂每一句話,抓住每一個環節,理解每一個知識點,多聯想、多思考,做到心領神會。
二、「手到」。學英語,一定要做課堂筆記。因為人的記憶力是有限的,人不可能都過目不忘,記憶本身就是不斷與遺忘作斗爭的過程。常言說,「好腦筋不如爛筆頭」。老師講的知識可能在課堂上記住了,可是過了一段時間,就會忘記,所以,做好筆記很有必要。英語知識也是一點點積累起來的,學到的每一個單詞、片語以及句型結構,都記在筆記本上,甚至是書的空白處或字里行間,這對以後的復習鞏固都是非常方便的。
三、「耳到」。在課堂上,認真聽講是十分必要的,不但要專心聽老師對知識的講解,而且要認真聽老師說英語的語音、語調、重音、連讀、失去爆破、斷句等發音要領,以便培養自己純正地道的英語口語。聽見聽懂老師傳授的每一個知識點,在頭腦里形成反饋以幫助記憶;理解領會老師提出的問題,以便迅速作答,對比同學對問題的回答,以加深對問題的理解而取別人之長補自己之短。
四、「眼到」。在認真聽講的同時,還要雙眼緊隨老師觀察老師的動作、口形、表情、板書、繪圖、教具展示等。大腦里形成的視覺信息和聽覺信息相結合,印象就會更加深刻。
五、「口到」。學習語言,不張嘴不動口是學不好的,同學們最大的毛病是讀書不出聲,害羞不敢張嘴。尤其是早讀課,同學們只是用眼看或默讀,這樣就只有視覺信息,而沒有聽覺信息在大腦里的反饋,當然記憶也不會太深刻,口部肌肉也得不到鍛煉,也就很難練就一口純正的英語。所以,要充分利用早晨頭腦清醒的時間,大聲朗讀;課堂上要勇躍回答老師提問、積極參與同學間討論和辯論,課下對不清楚的問題及時提出,要克服害羞心理,不恥下問。對學過的課文要多讀、勤讀、苦讀,可以跟錄音機讀,竭力模仿其語音語調以糾正發音,要讀得抑揚頓挫朗朗上口,一些精典文章最好能背得滾爪爛熟。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練習英語口語,比如,與外教交流、參加「英語角」活動、與同學進行對話、講英語故事、唱英文歌曲、演英語短劇、進行詩歌朗誦等。除了對課本中的範文要細讀精讀之外,還要多看些適合我們中學生的課外讀物,既可增長知識,又開闊了我們的視野,也提高了我們的閱讀水平。
學英語,詞彙的記憶是必不可少的,詞彙是學好英語的基礎,沒有了詞彙,也就談不上句子,更談不上文章,所以記單詞對我們就顯得極其重要。記憶單詞關鍵有二:
一是持之以恆:每天堅持記憶一定量的詞彙,過幾天再回頭復習一次,這樣周期循環,反復記憶,經常使用,就會變短時記憶為長時記憶並牢固掌握。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開始,就要堅持下來,千萬不能半途而廢,切不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二是良好的記憶方法:記憶單詞的方法很多,學無定法,但學有良法。我認為,張思中的「集中識詞,分類記憶」不失為一種適合中學生的好方法。把中學生應掌握的3500個單詞集中匯總,分門別類,先過單詞關,然後再學教材,在課本中使用和鞏固它們的用法。分類的方法有多種,同一母音或母音字母組合發音相同的單詞歸為一類;根據詞形詞性、同義詞反義詞等集中記憶;把相同詞根、前綴、後綴、合成、轉化、派生等構詞法相同的單詞或片語列在一起集中識記印象比較深刻,記憶效果也比較明顯。這樣每天記40-80個單詞,堅持不懈,多聯想,多思考,多使用,詞彙問題不就解決了嗎?在學習的過程中多注視單詞的用法和片語的搭配,牢記老師講過的單詞慣用法和句型,這樣不僅有助於我們解題,而且在寫作時也會信手拈來,運用自如。
把單詞記住,了解詞性、詞義,掌握其固定搭配與習慣用法,背會時態、從句的各種用法,工作只是完成了一半,我們還得將它們應用到實踐中去。就像學游泳,光學理論,不下水應用,不等於掌握了這門技術。不必要搞題海戰術,但一定量的典型練習來鞏固所學知識是必不可少的。先重視基礎練習,如課後習題,單元同步練習,這些是針對課堂知識的鞏固性練習,不能好高騖遠,光想著一口吃個胖子。基礎知識掌握後,有的放失地做一些語法方面的專項練習和考試題型的專題練習。特別提倡同學們准備一本「錯題集」,把平時做錯的具有代表性的試題或語言點記錄下來,以備將來查漏補缺,這樣對知識的掌握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英語是一種語言,不是記住了單詞、片語、句型和語法項目就是把它學好了,關鍵在於使用語言,所以在學習英語時一定要注意聽、說、讀、寫、譯全面發展。英語學習首先是一個記憶過程,然後才是實踐過程。學習英語,無論如何,勤奮是不可少的,它是一個日積月累的漸進過程,是沒有任何捷徑可走的,也沒有所謂「速成」的靈丹妙方,急於求成,不做踏實工作,是學不好英語的。任何成功的獲得都要靠自己的努力,要踏踏實實、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一步一個腳印地學習,端正態度,認真對待學習中的挫折和失敗。失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對自己喪失信心而一蹶不振。對考試的失敗,冷靜分析,認真思考,只要對勝利充滿信心,善於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努力,不斷追求,勝利一定是屬於你們的。
如何快速學好英語及方法2:
1.制定長遠目標,明確每節課的學習任務。
根據不同學習階段及自身能力確立一個「跳一跳才能夠得著」的長遠目標。有了目標就有了學習動力,有了責任感、緊迫感及努力方向。另外還要學會根據不同課型確定每節課的認知小目標,這樣一開始上課,就會受到目標的激勵,使大腦處於興奮狀態,才能定向注意,專心致志地去主動學習,提高學習效率。
2.爭取課內外各種機會多練習英語。
語言不是教會的,而是在使用中學會的。交際能力只能在交際中得到最有效的培養。一個優秀的語言學習者應具有強烈的語言交際的慾望,應力爭語言訓練的各種機會。應不怕因犯語言錯誤而被別人譏笑。
3.課前預習。
預習是個人獨立的閱讀和思考。它可以培養學習者快速閱讀抓主旨大意、抓主要信息、依據上下文猜測詞義的能力,也可以培養分析綜合及歸納概括、自己發現問題及解決問題等能力。預習也像「火力偵察」,可發現疑難引起思考,一方面可促使學習者自己查閱有關資料,查閱字典,另一方面可減少聽課的盲目性,增強聽課效果。
4.專心上課,有心識記。
上課是學生學習的主渠道,而學好外語的關鍵是盡一切努力將所學的東西記住,需要時能運用自如。因此,上課時應高度集中注意力.盡量做到五到,即心到、眼到、耳到、口到、手到。應培養瞬間記憶能力,強化「有意注意」,爭取就在課內有目標、有意識地去識記該課的生詞、短語、句型、重點句子。當接觸到該記憶的內容時,應通過眼看、耳聽、口念,將其迅速輸入到記憶中樞,然後再復現出它的形象。在復現時快速用手指在桌上劃出這個單詞,或一個長句中最難記的或最重要的單飼,強迫自己在課內就能記住這節課最重要的東西。這樣,使自己真正有著「這節課確實學到不少東西」的踏實感、成功感,進而激發動機,提高興越,更有信心地去繼續今後的學習。
5.勤記筆記。
課內扼要記筆記可以幫助集中注意力,理順思路,增進記憶,鍛煉分析歸納、綜合概括以及快速反應能力。俗話說「好記性不如爛筆頭」。筆記也為日後復習提供一個復習記憶綱要。要學好英語離不開泛讀。進行課外閱讀時也應扼要記些筆記,做些索引、摘錄等,這對加深理解、鞏固、積累知識,培養學習能力大有好處。
6.及時、經常、科學地復習。
復習是學習之母。要解決困擾學習者最大的知識遺忘問題,只有靠科學的復習。「艾賓浩斯遺忘曲線」揭示遺忘規律是先快後慢,先多後少。因而從時間安排上講,復習既要及時又要經常。不僅在當天,而且在第二天、一周後、一月後以及就在你需要用它之前或者在考試前都應安排復習。從復習方法上講.可採用強化復習(過渡/超額復習)、分散復習、集中復習,把新舊知識有機聯系起來,按知識內在規律進行綜合歸類等復習方法,做到溫故而知新,而不是簡單機械復現,從而更牢固地掌握知識
Ⅲ 【初中英語基礎語法】be的用法
連系動詞be的用法
I. 概念
連系動詞be,在剛開始學英語句子時,恐怕你首先遇到動詞王國中的成員就是be。不少同學對be的說法不一,這叫be如何「是」好?連系動詞be的基本意思是「是」,其實,不少場合連系動詞be也充當「不是」。真可謂「是也不是」。讓你先一睹be的「容貌」吧。
(1)詢問年齡及回答時be不譯出。
—How old are you? 你多大了?
—I'm eleven.我十一歲。
(2)詢問姓名與回答時be不譯成「是」。
—What's your name? 你叫什麼名字?
—My name is Amy. 我叫Amy。
(3)在一些表示問候的用語及答語中be不譯出。
—How are you? 你好嗎?
—I'm fine. Thank you. 我很好。謝謝。
II. 用法
連系動詞be是am, is, are三者的原形,一般不直接出現在句子中,而是以am, is, are的形式出現。它們各有分工,而且隨著主語的人稱和數的變化而變化。am最專一,始終跟著I轉;are 跟you, we及表復數名詞或復數意義的詞連用;is的交際最廣泛,is與「他、她、它」形影不離,至於名詞單數,指示代詞(this/that)都與is結下不解之緣。
剛開始學習英語的同學,往往對連系動詞be與主語人稱保持一致的問題把握不好。為此,建議你在歌謠中熟悉連系動詞be的「身影」:
我用am,你用are;
is用在他、她、它;
遇到復數全用are。
一般來說,be是當系動詞用的,但是當有助動詞,比如can could will would shall should,後面就要加原型(和普通的動詞差不多),完成事態用been,如have/has/had been
Ⅳ 英語語法和中文語法的區別
1.在漢語和英語中,同一個詞語或單詞往往詞性不止一個。
例如,在漢語中,「美麗」既可以作名詞也可以作形容詞;在英語中」work」既可以作名詞也可以作動詞,都表示「工作」的意思。在漢語中,我們大都可以用同一個詞語作不同的詞性來使用,而英語中,詞義相同而詞性不同時,往往不能使用同一個單詞。
例如:
(1)She is very kind. (她很善良)
(2)Her kindness moved me deeply.(她的善良深深打動了我)
(3)She is a happy girl. (她是一個快樂的女孩)
(4)I like chatting happily with others.(我喜歡跟別人快樂地聊天)
在例句(1)中,kind(善良)是形容詞,作表語,而例句(2)中,kindness(善良)是名詞,作主語;在例句(3)中,happy(快樂)是形容詞,修飾名詞girl,而在例句(4)中,happily(快樂)是副詞,修飾動詞chat。
2.英語的動詞有時態,而漢語沒有
英語的時態大都體現在謂語動詞上,而漢語的時態則用一些虛詞來表現。例如:
(1)I have finished my homework. (我已經完成我的家庭作業)
在這個例句中,漢語我們用虛詞「已經」來表示動作的完成,而在英語中,則是將句中的謂語動詞finish轉變成現在完成時結構have finished來表現finish這個動作已經發生過了。
(2)She is reading a book carefully. (她正在認真看書)
在漢語中,用虛詞「正「來表示「讀書」這個動作正在進行,而英語中,則需要將「read」轉變成現在進行時結構」is reading」
(3)He will be back in ten minutes. (十分鍾後他將回來)
在漢語中,用虛詞「將」來表示將來的動作,而英語中則需要用一般將來時的結構「will +動詞原形」來表現。
Ⅳ 我英語0基礎,語法,時態,句子結構,都不懂,我只想請求找到學習語法的方法!我在這里謝過了!
我是一個高考的過來人,高考成績129分,平時大考碰狗屎運也考過130+的分數。首先我想請閣下明白一個道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所以堅持很重要,英語是一門很看重積累的科目。 雖然我高考已經好多年了,而且今年即將大學畢業,踏入社會。但英語一直沒有丟,英語一直是我的排頭兵!我對英語的自信還有,我覺得學好英語不難,重要的是你要有恆心,急躁冒進,三天打漁兩天曬網都是不行的。在這里我就毛遂自薦一下我的學習方法吧: 首先先你要端正心態,不要急躁,,你做你自己的事,這樣才能靜下心來學習。要成為英語高手就必須比別人走更多的路,做更多的事。你應該明白一個事實,英語是單詞和語法的綜合,所以單詞和語法都要拿下。 其次,對於單詞,有如下幾種方法,第一個,是加強記憶的頻度,也就是說,早上記了幾個,隔幾個小時又看一次,總之一天之內,記憶的間隔不要太長,否則你辛苦積累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延長而淡化,第二個,是可以根據自己的理解編順口溜,比如good morning 是狗摸你…(見笑了)…,第三個,最重要的是,記單詞的時候,不要忘了閱讀,一邊記單詞,一邊看文章,這樣可以把孤立的單詞串聯起來,記憶的效果會加倍,第四個。我建議你記單詞要分門別類記憶,要形成一個意群,比如,重要性用magnitude magnificence ,表示非常,大大地有exceedingly,tremendously,extremely……這樣做在你寫作時,是十分有好處的,寫作時不要盡寫一些低級詞彙,你要寫高級詞彙,比如重要性寫magnitude,許多寫a multitude of 或者handsome。再次,是語法。學習語法,首先要明白什麼是主謂賓定狀補,什麼是系動詞,什麼是直接賓語,間接賓語,這些是學習語法的基礎,語法是房子,主謂賓定狀補等是沙石磚瓦。然後就要多做一些語法專項練習,並在此過程中不斷總結,並時時回顧那些了解,那些依然不理解,需要注意的是,那些不理解的一定要花時間弄清楚,否則對自己的不負責將會導致英語語法一知半解的結局!這對於想成為英語高手的人來說,是十分不利的!(註:本人從開始時不知主謂賓,到熟練掌握語法,把語法書看了不下二十遍,書都翻爛了!莫笑本人愚笨……) 此外,對於完形填空以及閱讀理解,那就只能靠平時的練習了,在這個過程中,你要時時總結,縱深對比,千萬不要陷入題海戰術只做題,不總結的誤區當中。在做題的過程中,你把各種體型都總結了一遍,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而且你還提升了自己的閱讀速度,一舉兩得,所以做題是很重要的!其實,完形填空無非就是單項選擇加語境分析,也就是說,做完形填空你的語法要好,而且你要積累比較多的固定搭配,短語,特殊用法等,完形填空的語法還是很重要的!對於閱讀,我個人感覺是,純粹是個人經驗積累多少的問題,只有保證一定的練習量,你才能用質的提高!最後,我建議你,平時讀報,或者做題的時候,發現有好的句子好的詞彙,你要抄下來,長期下來,你的作文會有提高的,需要說明的是,這個提高過程可能很緩慢,但是最後能收到很好的效果,以前25分的作文我都能保證在21-23這個級別,靠的就是對語法的熟練掌握和積累了許多較高級的詞彙,句型,句子。我個人的理解是,在你的語法達到基本不會出錯的程度上,作文便應該以詞彙取勝,因為在這個層次上,大家的語法都差不多,沒什麼變化,唯一有變化的就是你的詞彙!給你打個比方吧,很多想到「許多」就用many,但是你別忘了many a ;handsome;massive,innumerable;很多人想到「專家」就寫expert,但很少人會想到specialist,很多人在想到「擅長」這詞,就寫be good at ,卻不知還有更高級的表達法:be expert at 或者excel in ……高手和庸才,就體現在這些細微的差別上 !
Ⅵ 英語語法 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部分是什麼 英語語法
一樓說得對,「句子成份」和「句子結構」是基礎中的基礎,說詳細點就是「主謂賓」和「定狀補」要先搞明白,否則主從復合句根本啃不動.
如有必要,請看參考鏈接.
Ⅶ 如何學好初中英語語法基礎
本人9月也上初三,這方法保你和我一樣每次英語考試都能拿95分以上。
如果你的基礎不好,你可以准備一本筆記本,將英語課上老師講的有價值的語法知識點忠實地記錄下來,哪怕一些你知道的知識也要記下來,反復記錄自然會記憶,使你先過英語基本的語法關。建議你將筆記本分為兩部分,一部分記錄初三新學的語法知識和句型、片語等,另一半記錄復習課上老師講的內容,這樣做到過去和現在學的內容融會貫通,考試時選擇題、翻譯題、句型轉換題、作文題的解答拿來便是,不用多傷腦筋。
同時,英語作文的提高來自課堂內外,不是就做到認真聽講和勤於記錄就完事的,還要靠平時的閱讀。比如說你可以看一些課外的英語讀物或通俗的英語小短文,這樣為了積累一些課本上不出現的用法、結構,可以為作文增光添彩,如英語口語So do/am I(我也是的)等等。
至於聽力,沒有別的捷徑,只能靠多讀和多聽,讓自己的讀音和外國人的讀音一樣,才能聽明白考試錄音。CCTV5是個不錯的選擇。
最後再說一下,聽你說你的英語靠的是記憶,其實一開始也只有這樣,因為英語屬於文科,它的語法都是定死的,不能像理科那樣變通。但是,時間久了你就會發現結構和結構之間還是有某些聯系可以變通的,如現在完成時為have done,過去完成時即是在其基礎上加上「過去」,done變不了,只能將助動詞have變had為had done。
Ⅷ 中考常見的英語的基礎題有哪些(包括語法)
聽力
單項選擇
完形填空
閱讀理解
任務型閱讀
填詞
補全對話
完成句子
書面表達
我們這里是這樣的
Ⅸ 英語中什麼是語法(具體點)!!!
語法是語言學的一個分支,研究按確定用法來運用的詞類、詞的屈折變化或表示相互關系的其他手段以及詞在句中的功能和關系
語言的結構規律。包括詞法和句法。詞法指詞的構成及變化規律;句法指短語和句子的組織規律。
語法是語言表達的規則。各種語言都有不同的語法,包括人類語言和計算機語言等。語法學是語言學的一部分。
現代語法學包括語音學、音系學(見音韻學)、形態學(詞法)、句法學、語義學。
數據通信中的意思
語法:數據及控制信息的格式、編碼及信號電平等。
rules of a language governing the sounds, words, sentences, and other elements, as well as their comb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The word grammar also denotes the study of these abstract features or a book presenting these rules. In a restricted sense, the term refers only to the study of sentence and word structure (syntax and morphology), excluding vocabulary and pronunciation.
A common contemporary definition of grammar is the underlying structure of a language that any native speaker of that language knows intuitively. The systematic description of the features of a language is also a grammar. These features are the phonology (sound), morphology (system of word formation), syntax (patterns of word arrangement), and semantics (meaning). Depending on the grammarian's approach, a grammar can be prescriptive (i.e., provide rules for correct usage), descriptive (i.e., describe how a language is actually used), or generative (i.e., provide instructions for the proction of an infinite number of sentences in a language). The traditional focus of inquiry has been on morphology and syntax, and for some contemporary linguists (and many traditional grammarians) this is the only proper domain of the subject.
In Europe the Greeks were the first to write grammars. To them, grammar was a tool that could be used in the study of Greek literature; hence their focus on the literary language. The Alexandrians of the 1st century BC further developed Greek grammar in order to preserve the purity of the language. Dionysus Thrax of Alexandria later wrote an influential treatise called The Art of Grammar, in which he analyzed literary texts in terms of letters, syllables, and eight parts of speech.
The Romans adopted the grammatical system of the Greeks and applied it to Latin. Except for Varro, of the 1st century BC, who believed that grammarians should discover structures, not dictate them, most Latin grammarians did not attempt to alter the Greek system and also sought to protect their language from decay. Whereas the model for the Greeks and Alexandrians was the language of Homer, the works of Cicero and Virgil set the Latin standard. The works of Donatus (4th century AD) and Priscian (6th century AD), the most important Latin grammarians, were widely used to teach Latin grammar ring the European Middle Ages. In medieval Europe, ecation was concted in Latin, and Latin grammar became the foundation of the liberal arts curriculum. Many grammars were composed for students ring this time. Aelfric, the abbot of Eynsham (11th century), who wrote the first Latin grammar in Anglo-Saxon, proposed that this work serve as an introction to English grammar as well. Thus began the tradition of analyzing English grammar according to a Latin model.
The modistae, grammarians of the mid-13th to mid-14th century who viewed language as a reflection of reality, looked to philosophy for explanations of grammatical rules. The modistae sought one 「universal」 grammar that would serve as a means of understanding the nature of being. In 17th-century France a group of grammarians from Port-Royal were also interested in the idea of universal grammar. They claimed that common elements of thought could be discerned in grammatical categories of all languages. Unlike their Greek and Latin counterparts, the Port-Royal grammarians did not study literary language but claimed instead that usage should be dictated by the actual speech of living languages. Noting their emphasis on linguistic universals, the contemporary linguist Noam Chomsky called the Port-Royal group the first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ians.
Structural description of the sentence 「The man will hit the ball,」 assigned by the …
By 1700 grammars of 61 vernacular languages had been printed. These were written primarily for purposes of reforming, purifying, or standardizing language and were put to pedagogical use. Rules of grammar usually accounted for formal, written, literary language only and did not apply to all the varieties of actual, spoken language. This prescriptive approach long dominated the schools, where the study of grammar came to be associated with 「parsing」 and sentence diagramming. Opposition to teaching solely in terms of prescriptive and proscriptive (i.e., what must not be done) rules grew ring the middle decades of the 20th century.
The simplification of grammar for classroom use contrasted sharply with the complex studies that scholars of linguistics were concting about languages. During th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ies the historical point of view flourished. Scholars who realized that every living language was in a constant state of flux studied all types of written records of modern European languages to determine the courses of their evolution. They did not limit their inquiry to literary languages but included dialects and contemporary spoken languages as well. Historical grammarians did not follow earlier prescriptive approaches but were interested, instead, in discovering where the language under study came from.
As a result of the work of historical grammarians, scholars came to see that the study of language can be either diachronic (its development through time) or synchronic (its state at a particular time). The Swiss linguist Ferdinand de Saussure and other descriptive linguists began studying the spoken language. They collected a large sample of sentences proced by native speakers of a language and classified their material starting with phonology and working their way to syntax.
Generative, or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ians of the second half of the 20th century, such as Noam Chomsky, studied the knowledge that native speakers possess which enables them to proce and understand an infinite number of sentences. Whereas descriptivists like Saussure examined samples of indivial speech to arrive at a description of a language, transformationalists first studied the underlying structure of a language. They attempted to describe the 「rules」 that define a native speaker's 「competence」 (unconscious knowledge of the language) and account for all instances of the speaker's 「performance」 (strategies the indivial uses in actual sentence proction). See generative grammar;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
The study of grammatical theory has been of interest to philosophers, anthropologists, psychologists, and literary critics over the centuries. Today, grammar exists as a field within linguistics but still retains a relationship with these other disciplines. For many people, grammar still refers to the body of rules one must know in order to speak or write 「correctly.」 However, from the last quarter of the 20th century a more sophisticated awareness of grammatical issues has taken root, especially in schools. In some countries, such as Australia and the United Kingdom, new English curricula have been devised in which grammar is a focus of investigation, avoiding the prescriptivism of former times and using techniques that promote a lively and thoughtful spirit of inquiry.
語法在大英網路全書的定義:統攝聲音,文字,句子和其他要素,以及它們的組合和解釋的語言規范。「語法」這個詞也指對這些抽象特徵的研究,或這些規則的指南手冊。嚴格意義上說,「語法」這個術語是指對於句子和詞語結構(句法和形態學)的研究,但不包括詞彙和發音。
一個普遍接受的當代語法定義是:以一種語言為母語的任何人靠直覺就知道的語言結構。對語言特徵的系統描述也是一種語法,而這些特徵包括音位學(聲音) ,形態學(系統構詞) ,句法(詞語安排模式)和語義(意思) 。根據語法學家的研究,語法可以規范(即提供一些正確用法的規則) ,描述(即,描述了語言實際上是如何使用的) ,或生成(即提供一種指導,使無限的句子在一種語言中產生) 。傳統的調查重點,在於形態學和句法,對於一些當代語言學家(和許多傳統的語法學家),這是唯一正確的研究領域。
在歐洲,希臘人最早寫關於語法的著作。對他們來說,語法是一個工具,可以用來研究希臘文學,因此他們的重點是文學語言。公元前一世紀的Alexandrians進一步發展希臘語法,以保持純凈的語言。亞歷山大的狄俄尼索斯後來寫出一篇影響深遠的論文,稱為《語法的藝術》,他在其中分析文學文本中的字母,音節,和八段話語。
古羅馬人接受了希臘人的語法體系,並運用於拉丁語。除了公元前一世紀的瓦羅Varro認為語法學家應該發現結構,而不是強行指定結構,大多數拉丁語法學家沒有試圖改變希臘系統,還設法保護他們的語言避免衰敗。希臘人和亞歷山大人的語言模型是荷馬的語言,西塞羅和維吉爾的作品設定了拉丁語的語法標准。最重要的拉丁語語法學家多納圖斯(公元4世紀)和普里西安(公元6世紀)的作品在歐洲中世紀被廣泛用於拉丁文語法教學。中世紀的歐洲的教育使用的是拉丁文,拉丁語語法成為人文教育的基礎課程。 恩斯罕的修道院長,阿爾弗里克Aelfric( 11世紀) ,第一個寫拉丁語語法的盎格魯撒克遜人,建議以此引入英語語法。從此,開始了依據拉丁語法的英語語法分析的傳統。
第13世紀中葉至14世紀中葉的語法學家認為語言是現實的反映,從哲學中尋求解釋語法的規則。他們尋求一個「普遍」的語法universal grammar,以此作為了解存在being的手段。在十七世紀的法國,來自羅亞爾港的一些語法學家也對這種普遍語法感興趣。他們聲稱,思想的共同要素可以在所有語言的語法類別中辨識出來。與希臘語和拉丁語的語法學家不同,羅亞爾港語法學家沒有研究文學語言,他們認為語言的用法應當取決於實際的生活語言。當代語言學家喬姆斯基也注意到對語言的共性的強調,他稱羅亞爾港派為第一批轉型語法學家。
到1700年,61種方言語法書已經印製。這些書的目的主要是改革,凈化,或規范語言,並用於教學。當時語法規則通常僅僅用於正式,書面,文學的語言,並不適用於紛繁復雜的實際口語。這一規范性的手段長期在學校佔主導地位,學生們對語法的學習往往和「解析」以及句子圖解聯系在一起。在20世紀的中後期,對於這種僅僅關注規范性和禁止性(即,什麼不能做)規則的語法教育,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反對聲音。
課堂語法的簡化和語言學家的復雜研究形成了鮮明對比。19世紀到20世紀初,歷史主義觀點蓬勃發展。認識到每一種現存的語言都是在不斷變化中的學者們研究了歐洲語言所有類型的書面記錄,以確定其演變路徑。他們沒有局限於文學語言,還研究了方言和當代口頭語。歷史主義的語法學家沒有採用先前的規范性辦法,但更加關注他們研究的語言的來源。
由於歷史主義語法學家的工作,學者們看到,語言的研究可以是歷時性的(其貫穿歷史的發展)或同步性的(在特定的時間段的狀態)。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和其他描述性語言學家開始研究口頭語。他們收集了大量操母語者的語句樣本,對這些材料進行分類,從音位學入手,一直研究到句法。
20世紀後半葉的轉換生成語法學家,如喬姆斯基,研究了操母語者能生成和理解無限句子所需要的知識。而像索緒爾那樣的描述語言學家則去審查單個話語樣本,以求達到描述一種語言的目的。轉換生成語法學家首先研究了語言的潛在結構。他們試圖描述一種能夠定義操母語者語言「能力」(底層的語言知識)的「規則」,解釋說話人的種種「表現」(語言生成時的實際策略)。
在過去的千百年裡,語法理論引起了哲學家,人類學家,心理學家和文學批評家的興趣。今天,語法存在於語言學領域之內,但仍保留了與其他許多學科的聯系。對於很多人來說,語法仍然指的是一整套必須知道,以保證「正確」語言輸出的規則,然而,從20世紀後25年以來,對語法研究的更為復雜的意識,已經在學校生根發芽。在一些國家,如澳大利亞,英國,新的英語課程中語法是重點,而且避免之前僵硬的規范,提倡生動而深刻的調查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