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採用"歸納法"和"演繹法"進行英語語法教學
非也、非也!雖說對於一般學生而言,這兩種方法也許是沒什幺感覺,然而對回於科學的發展過程而言,兩者皆有答其舉足輕重的角色存在.
所謂的歸納法(inction),指的是由許多個別事例,從中獲得一個較具概括性的規則.這種方法主要是從收集到的既有資料,加以抽絲剝繭地分析,最後得以做出一個概括性的結論.
而演譯法〈dection〉,則和歸納法相反,是從既有的結果,推論出個別特殊的情形的一種方式.由較大的范圍,逐步縮小到所需的特定范圍.
若以數學的觀點來說明,歸納法就像是由一群個別資料〈每一筆資料即一個別事例〉來求得支配他們的關系式的過程;而演繹法則是由這求得的關系式,獲致另一筆資料的過程.
這兩種方法除了可以個別使用外,也可以彼此互相配合使用.
Ⅱ 我國高中英語語法教材設計中,主要用歸納法還是演繹法多謝
英語語法教材還有歸納法和演繹法??我只聽過數學有歸納法和演繹法。
好的!我才剛大學畢業,四年就變化了那麼多!!!
Ⅲ 請談談什麼是語法教學中的歸納法
歸納抄法是從特殊到一般襲,優點是能體現眾多事物的根本規律,且能體現事物的共性.缺點是容易犯不完全歸納的毛病.
演繹法是從一般到特殊,優點是由定義根本規律等出發一步步遞推,邏輯嚴密結論可靠,且能體現事物的特性.缺點是縮小了范圍,使根本規律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展現.
歸納法和演繹法在應用上並不矛盾,有些問題可採用前者,有些則採用後者.而更多情況,將兩者結合著應用,則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Ⅳ 兩種語法學習方法:演繹法和歸納法的區別是什麼
新年好!Happy Chinese New Year !
1、演繹法,Dection,Dective Reasoning
實質:層層推理,根據推理到B,再推理到C。
就是derive,我們的科學理論、數學理論、、、、都是運用演繹法。
導數derivative,就是導出來的函數,就是延伸出來的、派生出來的、、、
只要給定一個前提,只要有一個大家接受的方法,就可以一直推理下去。
2、歸納法,Inction,Inctive Resoning
搞邏輯學的人,絕大多數都沒有一絲一毫的科學根底,更沒有工程理論的基礎。
他們會固執一詞,強調歸納法跟演繹法都是屬於完全推理,而無視歸納法的局限性。
實質:將所有的示例歸納到一個結果中,一個公式中。
缺陷:就數學、科學而言,有些結果,我們從其他方法,已經得到。
為了肯定它的普適性、一般性,用歸納法證明一下它的普遍性。
但是,經常會有一些結果不得而知,譬如級數求和,類似的結果已經獲得,
如自然數平方的導數和,通過傅里葉級數的方法而得到,但是立方的導數呢?
五次方的導數呢?、、、、我們經常有猜想,結果是什麼,然後用歸納法證
明猜想是否合理、正確。
歸納法,是演繹法的補充,但是不等於說它就是完全推理法。
經常是驗證性地證明,而不是語言性的證明。
邏輯學者,越是強調它們的等量齊觀,越說明他們知識的膚淺與愚頑不化,不可理喻。
至於學習語法,這是我們的另一個怪圈,我們無視語言的豐富多彩性,死死以語法
為准繩,在國際場合出盡洋相的事情比比皆是,甚至連國土不能統一也跟我們的一
慣剛愎自用相關。
學習英語,以用為主,才有效;以語從主人為原則。不要自創洋涇浜英語。
歸納法、演繹法,語法、詞法,都只是大概的參考。語感才是第一。
Ⅳ 如何在數與式的教學中體現歸納法
意義領先」是說講解一種語法現象的時候,始終把語言結構形式跟它所要表達的實際意義結合起來講,把結構和規則的學習與意義表達結合起來,解釋語法現象的時候首先從意義出發,結合當時當地的語境來理解意義,結合語言使用來解釋結構形式,不離開意義孤立地講形式講結構,更不提倡為記憶語法條文而讓學生去背「口訣」。 對於學生容易混淆或犯錯的相關語法點,引導他們對其進行觀察,對比和分析,找出關鍵點並加以突破,使學生最終理解和掌握這些語法知識。然後再附相關的練習題,加以鞏固。教師無論採用哪種教學方法,都要注意「精講多練,以練為主,點到為止,注重運用」,讓學生在練中有悟,在練中獲得聽、說、讀、寫等的語言運用能力平時多讀,多說英語,應該可以提高寫作能力。要融會貫通,集中教學:一是縱向集中,就是單項知識點的教學二是橫向集中,就是多項知識點的教學。在操練過程中,更要有單項語言點的專項訓練,又要有多個語言點的綜合練習,學生才會既掌握了細節,又能靈活運用。及時復習,提高效率。研究表明一個人學習成功的關鍵不在於一次在學習上花多長時間,而在於學習的頻率即復習的次數。教師應注意語法現象的反復出現,牢記已講解過的知識,結合新的語言現象,及時復習,使「短時記憶」轉化為「長時記憶」;對學過的語法知識適時進行總結、歸納,建立起新、舊知識的聯系,使其系統化、條理化。
Ⅵ 請談談什麼是語法教學中的歸納法
歸納法是來從特殊到一般,優點是自能體現眾多事物的根本規律,且能體現事物的共性.缺點是容易犯不完全歸納的毛病.
演繹法是從一般到特殊,優點是由定義根本規律等出發一步步遞推,邏輯嚴密結論可靠,且能體現事物的特性.缺點是縮小了范圍,使根本規律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展現.
歸納法和演繹法在應用上並不矛盾,有些問題可採用前者,有些則採用後者.而更多情況,將兩者結合著應用,則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Ⅶ 如何採用「歸納法」和「演繹法」進行英語語法教學
非也、非也!雖說對於一般學生而言,這兩種方法也許是沒什幺感覺,然而對於科學的發展過程而言回,兩者皆有其舉答足輕重的角色存在.
所謂的歸納法(inction),指的是由許多個別事例,從中獲得一個較具概括性的規則.這種方法主要是從收集到的既有資料,加以抽絲剝繭地分析,最後得以做出一個概括性的結論.
而演譯法〈dection〉,則和歸納法相反,是從既有的結果,推論出個別特殊的情形的一種方式.由較大的范圍,逐步縮小到所需的特定范圍.
若以數學的觀點來說明,歸納法就像是由一群個別資料〈每一筆資料即一個別事例〉來求得支配他們的關系式的過程;而演繹法則是由這求得的關系式,獲致另一筆資料的過程.
這兩種方法除了可以個別使用外,也可以彼此互相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