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學英語四級改革後的新分數
關於試點階段的大學英語四級考試說明
日期:2006-9-5 來自: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委員會 瀏覽:1030次
根據《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改革方案(試行)》,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改革項目組和考試委員會設計了四級考試新題型試測卷,並於2005年6月進行了較大規模的試測。數據分析結果表明,新設計的試題題型和難易度總體上符合要求,但試卷結構需做微調。現就試點階段的四級考試說明如下。
一、試卷構成和成績報道
就所測試的語言能力而言,試點階段的四級考試由以下四個部分構成:1)聽力理解;2)閱讀理解;3)完型填空或改錯;4)寫作和翻譯。
聽力理解部分分值比例為35%;其中聽力對話15%,聽力短文20%。聽力對話部分包括短對話和長對話的聽力理解;聽力短文部分包括選擇題型的短文理解和復合式聽寫。
閱讀理解部分分值比例為35%;其中仔細閱讀部分(Reading in Depth)25%,快速閱讀部分(Skimming and Scanning)10%。仔細閱讀部分分為:a)選擇題型的篇章閱讀理解;b)篇章層次的詞彙理解(Banked Cloze)或短句問答(Short Answer Questions)。快速閱讀理解部分測試的是瀏覽閱讀和查讀能力。
完型填空或改錯部分分值比例為10%。完型填空部分採用多項選擇題型,改錯部分的要求是辨認錯誤並改正。
寫作和翻譯部分分值比例為20%;其中寫作部分(Writing)15%,翻譯部分(Translation)5%。寫作的體裁包括議論文、說明文、應用文等;翻譯部分測試的是句子、短語或常用表達層次上的中譯英能力。
試點階段的四級考試各部分測試內容、題型和所佔分值比例如表1所示:
表1:試點階段的四級考試各部分測試內容、題型和所佔分值比例
試卷構成 測試內容 測試題型 比例
聽力理解 聽力對話 短對話 多項選擇 35%
長對話 多項選擇
聽力短文 短文理解 多項選擇
多項選擇 復合式聽寫
閱讀理解 仔細閱讀理解 篇章閱讀理解 多項選擇 35%
篇章詞彙理解 選詞填空
快速閱讀理解 是非判斷+句子填空或其他
完型填空 或 改錯 完型填空 或 改錯 多項選擇或錯誤辨認並改正 10%
寫作和翻譯 寫作 短文寫作 20%
翻譯 中譯英
試點階段四級考試單項分的報道共分為四個部分:聽力(35%)、閱讀(35%)、完型填空或改錯(10%)、作文和翻譯(20%)。各單項報道分的滿分分別為:聽力249分,閱讀249分,完型填空或改錯70分,作文142分。各單項分相加之和等於總分(710分)。
二、關於樣卷的說明
四、六級考試改革項目組和考試委員會在試測的基礎上設計了本樣卷,即改革後四級考試的范型卷。實際考試中,可根據表1所描述的框架結構,採用與樣卷不完全相同的題型。
根據考生答題的順序,樣卷共分為六個部分:寫作測試、快速閱讀理解、聽力理解、仔細閱讀理解、完型填空和翻譯。樣卷結構、各部分答題時間和所用答題卡見表2。
表2:樣卷結構、各部分答題時間和所用答題卡
樣卷結構 試題內容 答題時間 答題卡
Part I Writing 30 minutes Answer Sheet 1
Part II Reading Comprehension(Skimming and Scanning) 15 minutes
Part III Listening Comprehension 35 minutes Answer Sheet 2
Part IV Reading Comprehension(Reading in Depth) 25 minutes
Part V Cloze 15 minutes
Part VI Translation 5 minutes
樣卷答題時間共125分鍾。考試開始後,考生首先在答題卡1上完成寫作部分。30分鍾後,監考員發試題冊,考生在接著的15分鍾內完成快速閱讀理解部分的試題。然後,監考員收回答題卡1。考生在答題卡2上完成其餘部分的試題。
在答題過程中,考生必須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冊上作答無效。所有選擇性試題務必用2B濃度的鉛筆劃線作答;所有非選擇性試題(即寫作、填空等)務必用黑色字跡簽字筆作答
Ⅱ 大學英語四級總分是多少
大學英語四級總分是710分。
一、英語四級作文
說明:寫作部分佔整套試卷的15% =106.5分
在這部分你要達到63.9分為及格。
時間:30分鍾
二、英語四級聽力部分 =248.5分
聽力部分佔整套試題的35%,除聽力篇章外每個題都是7.1分。
1、短篇新聞 7% 共7小題,每小題7.1分。
2 、長對話 8% 8個題目 每小題7.1分。
3、聽力篇章 20% 共10個小題,每小題14.2分。
時間:25分鍾。在這部分你要達到149分為及格,做對14個左右即可。
三、英語四級閱讀理解 35% =248.5分
閱讀部分佔整套試題的35%,選詞填空每題3.55分,其餘每題都是7.1分。
1、選詞填空 5% 10個題,每小題3.55分。
2、長篇閱讀 10% 10個題,每小題7.1分。
3、仔細閱讀 20% 10個題 共2篇,一篇5個題,每小題14.2分。
時間:40分鍾 在這部分你要達到149分為及格,做對18個左右即可。
四、英語四級翻譯部分 漢譯英 15% 30分鍾 =106.5分
(2)四級英語改革後總分擴展閱讀:
全國英語四級改革之後,報道成績滿分為710分,凡考試成績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委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發給成績單,不設及格線。
全國英語四六級規定「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可以報考英語六級」。一般認為英語四級的及格線是425分。
Ⅲ 改革後英語四級怎麼算分
一、 計分體制
自2005年6月起,四、六級考試的分數在經過加權、等值、常模轉換等數據處理後,將報道為均值500、標准差70的常模正態分,不設及格線,取消證書,改發成績報告單,以利於廣大師生和學校行政部門根據本校的教學實際,合理使用四、六級考試的成績和相關數據。
二、 成績報道
1、 成績報道
自2005年6月考試起,報道的總分滿分為710分,各單項分之和等於總分。對總分在220分以上(含220分)的考生發放成績報告單。凡總分在220分以下者(包括缺考者和作弊違紀者),其單項分和總分均計為0分,不發成績報告單。
本次(2005年6月)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各單項成績的計分如下:聽力部分(20%)滿分為142分;閱讀部分(40%)滿分為284分;綜合部分{(25%)單選題(21%)寫單詞(4%)}滿分為178分;作文部分(15%)滿分為106分。單項部分如沒有作答或全部答錯,該部分成績計為0分。
考試內容和題型改革以後,將另行公布各單項成績的計分比例和滿分分值。
2、 成績報告單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的內容(詳見樣張):
發放部門: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委託發放單位: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
分數報道: 總分、各單項分
考生信息: 姓名、學校和院(系)、考試時間、准考證號、身份證號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號
其他信息: 成績單編號、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網址
考生照片: 2寸證件照片
註:因部分考點在組織2005年6月考試的報名時未能採集考生的照片信息,這部分考生的成績單上無照片。
3、 發放方式
成績報告單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通過各省、市、自治區負責四、六級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發至各校教務處,再由教務處發至考生。
三、 向考生發布的考試成績信息
1、 總分報道分
四、六級考試的總分報道分是常模正態分。在考試成績發布後,考生可根據考試委員會提供的分數百分位對照表(見考委會網站www.cet.e.cn),了解自己的成績在所參照的常模群體中的百分位置。
2、 單項報道分
四、六級考試的單項報道分亦為常模正態分。在考試成績發布後,考生可根據考試委員會提供的單項分數百分位對照表(見考委會網站www.cet.e.cn),了解自己的單項考試成績在所參照的常模群體中的百分位置。
四、 向各校發布的統計數據
1、 考生個人的成績,包括總分報道分和單項報道分;
2、 不同群體的成績統計。統計數據包括:全國、重點院校、非重點院校以及本校的總分報道分和單項報道分的百分位分布、均值和標准差。統計數據按各年級和全體考生分別報道。
五、 考試報名資格
1、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報名資格
計分體制改革後,各校須嚴格執行「學完四級考四級、學完六級考六級」的規定,避免學生提前報考。
計分體制改革後不設固定的六級報考資格線。考委會將根據前一次四級考試的總體情況,在420480分區間確定一個分值,作為當次報考六級的資格,此資格線適用於歷次參加過四級考試的在校生。2005年6月以前已獲得四級證書的在校學生,憑四級證書報考六級。
2007年1月考次起,不再接受非在校生的報名。
2、 大學英語四、六級口語考試報名資格
計分體制改革後報考口語考試的資格線,四級暫定為550分;六級暫定為520分。2005年6月以前已獲得四、六級證書的在校學生,報考口語考試的資格線仍為四級80分或六級75分。
六、 成績管理
1、 2005年1月證書有關信息的更正
凡因報名過程中出現操作差錯而造成證書上考生姓名、系別名稱等信息出現錯誤而需更改者,必須憑考生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證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向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核實後予以更正,並更換證書。如考委會辦公室審核後,確定不能予以更正,將回函說明。
受理時間:200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辦理方式: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掛號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方式見9月中旬考委會網站上的通知)。考委會辦公室將更正後的證書掛號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2、 2002年1月以後各次考試成績證明的補發
凡參加2002年1月至2005年1月各次考試的考生,如證書遺失,則只能補發成績證明。需要補發成績證明的考生,須憑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和身份證復印件,向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核實後,補發由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的 「CET考試成績證明」,不再補發證書。如考委會辦公室審核後,確定不能補發成績證明,將回函說明。
對參加2002年1月以前考試的考生,不再補發成績證明。
受理時間:200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辦理方式: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掛號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方式見9月中旬考委會網站上的通知)。考委會辦公室將「CET考試成績證明」掛號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3、 2005年6月以後成績證明的補發
考試後兩年內,凡因成績單遺失而需補發成績證明的考生,須憑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和身份證復印件,向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核實後,補發由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的「CET考試成績證明」。如考委會辦公室審核後,確定不能補發成績證明,將回函說明。
受理時間:每年集中辦理2次。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15日。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辦理方式: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掛號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方式見9月中旬考委會網站上的通知)。考委會辦公室將「CET考試成績證明」掛號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4、 2005年6月以後的成績核查和成績單確認
1) 成績核查:
凡需要對本人成績進行核查的考生,須憑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成績單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向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
受理時間:每次考試成績發布後兩個月內。
辦理方式: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成績單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掛號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方式見9月中旬考委會網站上的通知)。考委會辦公室將核查結果掛號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2) 成績單確認:
考委會正在建立網上成績單確認系統。何時開通,請留意考委會網站上的通知。
七、 近期四、六級考試改革工作的進程
經教育部高教司批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改革從2006年1月開始試點,參加試點考試的對象是180所大學英語教學改革試點院校的部分學生(試點方案另行通知)。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將於2005年9月公布新的四級考試樣題,於2006年3月公布新的四級考試大綱。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改革試點從2006年6月開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將於2006年3月公布新的六級考試樣題,於2006年9月公布新的六級考試大綱。全面實施改革後的四、六級考試的時間暫定為四級2007年1月、六級2007年6月
Ⅳ 改革後後的英語四級分值分布
聽力(35%)、閱讀(35%)、完型填空或改錯(10%)、作文和翻譯(20%)。
各單項報道分回的滿分分別為:聽力249分,答閱讀249分,完型填空或改錯70分,作文142分。各單項分相加之和等於總分(710分)。
英語四級CET4考試入場前須知:
1、考試前,請各位考生務必檢查自己的耳機,以確保其能正常使用,並准備好足夠的電池!考場不提供無線耳機和電池。
2、請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准考證,遺失不補!
3、准考證、學生證和身份證三證齊全方可進入考場。有遺失學生證或身份證者,請到所在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開具證明。無准考證或學生證、身份證兩證均遺失者不得參加考試。
Ⅳ 求問改革後的大學英語四級怎麼算總分
分數解釋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是標准相關-常模參照的標准化考試。標准相關體現在:1)試卷各部分的設計和命題參照大學英語的教學要求規定的技能和標准;2)寫作和翻譯部分的閱卷依據評分標准。常模參照體現在考後各部分的原始分轉換成報道分時,分別參照各部分的常模。因此,考試既是標准相關又具有常模參照的性質。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經過等值處理後的原始總分參照總分常模轉換成常模正態分,均值為500、標准差為70,報道總分在220分至710分之間。在將原始分轉換成報道分時,各部分採用不同的分數量表,從而使各部分報道分的簡單相加之和等於報道總分。
採用常模參照旨在保證考試分數解釋的穩定性。考生的任何一次四、六級考試成績均可在四級或六級常模中找到其百分位位置,即考生成績在相應級別的常模群體中所處的相對位置。考試委員會網站上(http://www.cet.e.cn)已公布了總分和各部分的百分位對照表,以供考試成績使用者了解考生的相對能力水平。
成績報道
成績報道分為總分和單項分。單項分包括:1)聽力,2)閱讀,3)翻譯和寫作。每次考試後,考試委員會向總分在220分及以上的考生發放成績報告單,報告其總分和各部分的單項分。考試委員會同時向參加考試的各個院校提供該校考生的成績(總分和各部分單項分)和有關該校的各種統計數據。
Ⅵ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總分多少,多少分過
滿分710分,四級來425分(含425分)以上可源以報考六級,所以普遍認為四六級的合格線為425分。
報名時間CET全國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考試時間為:每年6月份、12月份(每年時間略有不同)。每年考試過後8月份或9月份公布成績並頒發成績單。
全國英語四級改革之後,報道成績滿分為710分,凡考試成績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委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發給成績單,不設及格線。
但全國英語四六級規定「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可以報考英語六級」。一般認為英語四級的及格線是425分。對於招聘企業來說,分數越高自然更受青睞。
專家觀點: 如今的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已經不在於「過」與「不過」,而是更著重於分數的高低。有很多名義上通過了英語四級考試的學生,卻仍然會選擇重考,因為想要更高的分數。所以大家還是得好好學習英語,爭取在考四級的時候拿個高分。
Ⅶ 英語四級總分是多少啊
英語四級總分是710分,及格線標準是425分,這是社會默認的標准和各學內校自行規定的合格分數線。容
全國英語四級改革之後,成績總分為710分,凡考試成績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委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發給成績單,不設及格線。
但全國英語四六級規定「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可以報考英語六級」。一般認為英語四級的及格線是425分。對於招聘企業來說,分數越高自然更受青睞。
正常來說,兩個多小時的考試時間是足夠完成四級考試作答的,英語四級考試流程如下:
1、九點前是聽力的試音時間。
2、九點到九點十分是閱讀考場注意事項,發放考卷,貼條形碼。
3、九點十分到九點四十分是作文考試寫作。
4、9:40——10:05是聽力測試。
5、10:05——10:10 考試暫停5分鍾,收答題卡1(即作文和聽力),聽力結束後完成剩餘考項。
11:20 考試時間結束,停止作答。
Ⅷ 英語四級總分是多少.多少分可以過
總分710分,四級「及抄格線」425分。
全國英語四級改革之後,報道成績滿分為710分,凡考試成績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委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發給成績單,不設及格線。
但全國英語四六級規定「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可以報考英語六級」。一般認為英語四級的及格線是425分。對於招聘企業來說,分數越高自然更受青睞。
積極意義:
1、大學英語考試每年為我國大學生的英語水平提供客觀的描述。由於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廣泛採用現代教育統計方法,分數經過等值處理,因此保持歷年考試的分數意義不變。
2、由於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採用正態分制,使每次考試後所公布的成績含有大量信息,成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決策的動態依據,也為各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採取措施提高教學質量提供了反饋信息。
3、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從命題、審題、考務組織、統計分析到成績發布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是一項組織得較好的、嚴格按照標准化考試質量要求進行的大規模考試。
Ⅸ 改革後英語四級的分值是怎麼分配的 總分多少
四級和六級的試卷抄結構、測試襲內容、測試題型、分值比例和考試時間如下表所示:
一、寫作 15%
二、聽力 35%
1、短對話單選 8分
2、長對話單選 7分
3、短文獨白 10分
4、復合式短文片語及單詞聽寫 10分
三、閱讀理解 35%
選詞填空(16選10) 5分
匹配題 10分
仔細閱讀 20分
段落漢譯英 15分
完形填空取消
考試時間調整為130分
望採納,祝您考試成功 :-)
(贈人玫瑰,手留余香 如若您對我的答復滿意,請選擇「好評」,謝謝您的採納,好運與你常在,麻煩給一個好評吧^_^)
Ⅹ 改革後的四級分值怎麼算
英語四級分數總共710分,隨著四六級考試的改革,分值的分配也有略微調整,但是版總體分值沒權有改變。
各單項報道分的滿分分別為:聽力249分,閱讀249分,完型填空或改錯70分,作文142分。各單項分相加之和等於總分(710分)。
2016年12月15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通知,明確2017年安徽省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停止考試。
這一通知的依據在於:國務院2014年頒布的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外語考試改革目標,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標准統一、功能多元的現代化外語測評體系。